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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8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2022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选工作的通知


校内相关部门:

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22〕6号)相关要求,我校拟推荐5名教师参加“北京市优秀教师”和 “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

曾获得过相同称号的人员、校级领导不参加推选。

二、评选条件

北京市优秀教师和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具有教师资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模范实施素质教育,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功底,自觉更新知识,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能够将学科知识与教育理论、现代信息技术等有机结合,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敬业精神强,师德高尚,受到师生尊重和信赖,在德育工作或班主任工作方面成绩突出;

(四)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成果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能够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五)在学校管理上,办学思想端正,坚持依法治校,勤政廉洁,民主开放,勇于创新,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力强,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以及学校管理、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三、推选程序

(一)各单位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人选(最多2名)。

(二)学校组织评审,投票产生拟推荐至北京市人选。

(三)教师工作部对拟推荐至北京市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学校同意后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上报北京市教委。

四、填报材料

(一)《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一份。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篇幅在1500字左右。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推荐工作。

(二)推荐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请各单位于6月13日上午11:00前将推荐人选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gzb@bupt.edu.cn联系人:徐老师,电话13621020173。



                                         教师工作部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