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邮电大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3〕8号),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严把教职员工入口关,将师德师风建设融入教职员工招聘引进环节,加强教职员工管理,现将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通知如下:
一、查询对象
1.学校拟聘用教师(含外籍教师)以及除教师外的事业编制人员、校聘劳动合同制、人才派遣、科研助理、博士后等教职员工。
2.第三方拟聘用的所有在校园内工作的人员。
3.拟聘请从事短期教学任务的校外人员(含外籍人员)。
二、查询节点
1.拟聘用教师以及除教师外的事业编制人员、校聘劳动合同制、人才派遣、科研助理、博士后等教职员工在签定合同前进行准入查询。
2.第三方拟聘用在校工作人员在入职学校前进行查询。
三、工作要求
1.人事处负责对学校拟聘用教师(含外籍教师)以及除教师外的事业编制人员、校聘劳动合同制、人才派遣、科研助理、博士后等教职员工开展准入查询工作。
2.各二级单位委托第三方拟聘用的在校工作人员和拟聘请从事短期教学任务的校外人员(含外籍人员),由各单位填写“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信息导入模板”(见附件1),提交至教师工作部邮箱:jsgzb@bupt.edu.cn,教师工作部将查询结果反馈至各单位。
3.各单位设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联络员1名,负责工作联络和人员报送(见附件2),请于6月14日17:00前提交至教师工作部邮箱:jsgzb@bupt.edu.cn。
4.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准入查询工作,做到入职必查,不漏一人,形成准入查询长效机制。
附件1: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信息导入模板
附件2: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联络人信息表
附件3:《北京邮电大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13日